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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时间:2013年02月18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前海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项目。

  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位于深圳西部填海区,前海地区是未来深圳最具潜力的高端发展用地,规划中的港深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枢纽中的穗莞深城际线、深港西部快线、深圳地铁1、5、11号线在此交汇,与建筑开发及地面交通接驳场站构成了综合枢纽。其中地面以下汇集了城际轨道、城市轨道、普通公交、出租车、社会车辆等多种交通方式,地面以上由商业、办公楼、酒店、文化设施及服务式公寓等业态组成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城市综合体。工程范围包含规划8号路、航海路、桃园路、听海路所围合的约19.5公顷用地的地坪8.5米标高以下(包含8.5米)的地面公交、出租车交通接驳场站。枢纽远期范围地面以上部分建筑(如口岸大厅、口岸办公)、广场及绿化。地下部分的轨道交通11号线、穗莞深城际线、深港过境线车站布置(包含轨道交通1、5号线上部新增加的地下空间),及枢纽相配套的交通大厅、地下商业、地下道路(枢纽范围内的)、地下停车等设施布置。为满足枢纽近期与外部交通的有序衔接,与枢纽用地紧邻的航海路、桃园路、听海路、8号路、7号路及振海路、新湖路一并包含在工程研究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项目需作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建设过程、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四、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755-23992858

五、环评单位情况

  机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106号)

  联系电话:0755-33207079

  邮箱:lm@ierec.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还将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本公告期限:

  自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3月11日。

附图  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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